新疆昌吉州发布3起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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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26年第二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有效净化旅游市场秩序,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热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政处罚案

1.基本案情

2026年4月,奇台县文旅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在热某某处报名参加旅游项目时行程存在违规行为。经调查,热某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为乌鲁木齐市某旅行社招徕游客,收取该旅行社返利,擅自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

2. 处罚依据及决定

当事人热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奇台县文旅局对热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呼图壁县某百货商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政处罚案

1.基本案情

2026年5月,呼图壁县文旅局执法人员对旅游大巴车进行检查时,发现某百货商行组织人员以开展产品宣传课程为由,擅自开展旅行社经营业务。

2.处罚依据及决定

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呼图壁县文旅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昌吉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1.基本案情

2026年6月,昌吉市文旅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旅行社店内未悬挂《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处罚依据及决定

当事人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昌吉市文旅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