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文旅发〔2026〕3号)工作部署,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大理州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在各县(市)、州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开展专家评审,研究确定大理州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申报人选50人。
为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拟推荐申报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从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反映材料需写明事实依据,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电子邮件提交的以邮件接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科(非遗科)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邮政编码:671000
联 系 人:吉玲
联系电话:0872—2191603
特此公告。
附件:大理州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申报公示名单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