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即明(成都)律师事务所应四川甘孜郑先生(化名)的委托,正式代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
郑先生系四川康定某地村民。2017年,郑先生和当地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村委会将位于本村的荒山约100亩承包给郑先生从事种养殖业生产经营,郑先生对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坡享有使用权、承包经营管理权等权利。承包期限为20年,年承包费400元。
郑先生和村委会正式签订承包合同之后,按照约定支付了承包费用,并在承包期内在承包土地上种植了上千株花椒树。2022年,四川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过现场实地踏勘之后,认为案涉承包土地为国有林权用地范围。
2024年,郑先生邀请康定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勘测,再次确定我们承包土地属于国有林地,村委会无权处分,导致郑先生承包的土地无法正常经营,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郑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郑先生就村委会无权处分导致其财产遭受损失的行为,启动了诉讼程序。案件经历了一审和二审,确认了案涉承包合同无效,且认为郑先生主张的赔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判决村委会退还承包费1600元并赔偿3200元。郑先生对一审二审的判决不服,已申请启动再审程序。结合前两次的维权经验,郑先生决定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此案,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保障。
郑先生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得知北京即明(成都)律师事务所马丹凤律师团队在全国地区办理过多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在此类案件的办理上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于是,郑先生主动联系了马丹凤律师,介绍了案件情况和自己的核心诉求。
马丹凤律师结合案件情况综合研判之后,为郑先生梳理了维权思路,并认为律所主任李长城律师在此类纠纷案件的办理上有着更为丰富的维权技巧,于是便协同李长城律师一起对案件材料进行了梳理,为郑先生重新梳理了维权方案,并指出了郑先生在一审二审过程中的维权误区。
李长城律师指出,这个案件的要点为:根据一、二审法院认定的内容能确定郑先生承包的荒山确实属于国有,在此情况下村委会承包给郑先生确实属于无权处分,合同应该是无效。现在主要是合同确认无效后,过错责任划分和你们损失认定的问题。
郑先生对李长城律师的分析表示高度认可,当即决定委托北京即明(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并且将案件交由李长城律师主办。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承办阶段。北京即明(成都)律师事务所和李长城律师将全力以赴,结合案件的情况和一审二审体现出的维权症结,有序展开后续维权工作。
文中提及律师介绍
马丹凤律师
马丹凤律师,北京即明(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山东科技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自2014年起专门进行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法律理论研究和维权实战。作为专职律师,她以专业精准的理论知识结合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弱势群体发声。
作为团队负责人,她拥有一支专业的征地拆迁补偿维权团队,主持案情会商、统筹人员分工、把控案件关键节点,实行“一户一策”精准服务模式,以团队化作业替代单兵作战,确保每一位委托人的案件都有充足的人力与专业支撑,从法律、谈判、证据等多维度争取最大补偿利益。 在四川、江苏、安徽、浙江、湖南等地拥有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失地社保成功案例。
李长城律师
李长城律师,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成都所主任,专职律师。擅长征地拆迁、养殖场拆迁、环保关停及处罚、村集体资产纠纷、保险理赔、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等问题。2010年执业起,专业从事民商法律维权工作12余年,代理全国各地行政、民商案件千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案件处理技巧。
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法律服务过程,重视服务成果,优质高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多个专项法律服务,服务范围涵盖土地征收、农村/城市房屋拆迁、养殖场拆迁关停等行政诉讼类案件;公司投融资、国有企业改制、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金融、证券、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公用项目、清洁能源项目等非诉讼法律服务,同时对新类型、复杂、疑难民商事诉讼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