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公里的路程,几十元的票价,车票直逼甚至超越门票。当《人民日报》将聚光灯打向某石窟景区“10公里收30元”的摆渡车时,这早已不是个别景区的吃相难看,而是整个传统旅游行业在转型期的一次阵痛与迷失。
面对这种乱象,我们首先要厘清一个常识:景区摆渡车究竟是一门生意,还是一项公共服务?
不可否认,在生态脆弱、空间受限的景区,用摆渡车替代私家车,是保护绿水青山的必然选择。但问题在于,部分景区将这种“便民工具”异化成了“敛财工具”。它们通过人为拉远停车场、切断步行通道,制造出“非坐不可”的伪刚需;更有甚者,将本该属于公众的省道、乡道圈占起来,玩起“先设路障、再卖拐杖”的把戏。当公共交通资源被异化为景区的“摇钱树”,这便不再是经营,而是变相的垄断与掠夺。
这种“竭泽而渔”的短视,本质上是“门票经济”依赖症在作祟。当门票涨价被严格监管,部分景区便将目光投向了摆渡车、电瓶车等二次消费项目,甚至搞出“大巴换小巴、小巴换骑马”的套娃式收费。他们把高等级评级当作傲慢的资本,将游客视为可以反复收割的“唐僧肉”。
然而,时代的潮水早已改变。当下的文旅市场,拼的不再是“圈地收钱”的资源垄断,而是细节与诚意。当县域旅游、小众目的地崛起,当年轻人开始用脚投票,那些还在算计游客钱包的景区,终将被抛弃。贵州某网红景区在引入强制摆渡车后,游客量断崖式下跌,便是最鲜活的教训。
山水自有风骨,服务当有温度。真正聪明的景区,早已跳出“门票+车票”的零和博弈。杭州西湖免门票后综合收益不减反增,开封万岁山靠极致性价比引发全网“种草”,这些案例都在证明一个朴素的道理:景区最核心的资产,从来不是5A的金字招牌,而是游客的口碑。
摆渡车乱象的治理,不能仅靠媒体的呼吁或阶段的整治。它需要监管长出牙齿,将服务质量与景区评级、地方考核死死绑定,该降级降级,该摘牌摘牌;更需要景区经营者真正觉醒,从“经营游客”转向“服务人心”。
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终究要回归“人”的体验。当游客不必为虚高的票价愤懑,不再为换乘的套路焦虑,摆渡车本身,才会成为旅途中一道文明的风景。敬山水以谦卑,予人心以温暖,这不仅是景区的生存之道,更是文旅产业走向长远的唯一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