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群星奖评比七台河市推荐作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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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十八届群星奖评比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对七台河市拟推荐参评作品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8月29日至9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匿名、超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七台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2号七台河市文化中心

七台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