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
关于未开发区域(野景点)游玩安全风险及法律责任告知书
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
当前正值汛期,短时强降雨多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等级持续走高。潇湘街道辖区内各类野景区、未开发山林河谷、网红野露营点位均属于无正规运营管理、无安全防护设施、无应急救援保障的野外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风险及要求郑重告知如下:
一、重点风险区域范围
1.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法律明令禁止进入的区域;
2.街道辖区内所有未经审批、未正式对外开放、未设置旅游服务设施与安全保障措施的野景点、水域、山林、河谷、峡谷、崖壁、溶洞等区域(含潇湘江沿线、四清河沿线、潇湘大峡谷、文明村溶洞、古城原始森林以及各类水库坝塘等);
3.群众自发前往的野外河滩、林间野露营地、网络非正规户外打卡点;
4.通信盲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红线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文物保护范围等;
5.其他有明显危险标识或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的自然区域。
二、区域风险警示
本告知书所称“未开发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地点,上述区域还存在以下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
近年来,国内多地“野景区”已出现多起游客被困、受伤甚至死亡事故,野外救援难度极大,请广大市民游客切勿心存侥幸。
三、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一)禁止性规定
1.严禁擅自进入法律明令禁止的管控区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探险、露营、溯溪、攀岩、探洞、拾菌等活动。
2.严禁违规组织。旅行社、户外俱乐部、自媒体博主等不得将未开发区域作为旅游产品对外销售、推介或宣传引流。
3.严禁破坏生态。禁止采挖野生植物、捕捞野生动物、乱丢垃圾、野外用火等行为。
4.严禁翻越隔离。不得破坏、翻越铁丝网、隔离护栏、警示标牌等安全设施。
5.严禁在未开放水域游泳、漂流、划船等水上危险活动。
(二)谨慎选择户外活动场地
请勿前往上述未开发野外区域开展露营、野餐、徒步、溯溪、摄影打卡、戏水游玩等活动。请广大市民、游客提高风险辨识能力,不被网络“小众秘境”“网红野点”等不实宣传误导,开展户外活动请优先选择证照齐全、配套完善的正规景区、合规露营基地。
(三)严格规避危险行为
1.收到暴雨、雷电、地质灾害、防汛预警信息期间,一律不得进山、进沟、开展野外露营等户外活动。
2.严禁在临崖、陡坡、河道边等危险地段长时间逗留。
3.严禁违规开辟道路、搭建设施、破坏自然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4.禁止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落实安全防护与监护责任
1.组织户外团队、社群结伴出行的组织者,应当充分履行安全提醒告知义务,严禁组织人员进入法律明令禁止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
2.各位家长务必看护好未成年人,严防儿童私自进入沟谷、河滩、坝塘等危险区域玩耍。
3.野外严禁明火烧烤、焚烧垃圾,所有垃圾请随身带走,自觉保护河道与山林生态环境。
四、应急避险提示
广大市民游客应当充分知晓上述野外区域的各类安全风险。凡擅自进入上述风险区域,因自身过错引发意外事故的,由行为人依法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因自身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一旦发现河水快速上涨、水体突然浑浊、山体出现异响等险情,请保持冷静,立即向沟谷两侧高地紧急撤离,切勿沿河道上下游奔跑!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生态保护,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游客珍爱生命、理性出游,选择正规景区、开放区域开展休闲活动,共同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秀美生态家园!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