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水务局长与副县长同日落马,水利系统反腐风暴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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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廉洁四川”平台发布重磅通报:成都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贵恒,以及石渠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土登泽仁,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名干部一人在省会城市掌管水利命脉,一人在高原藏区主政一方,虽层级不同、地域相隔,却同日落马,再次印证了当前反腐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也揭开了水利系统深层治理的序幕。

刘贵恒的仕途轨迹,是典型的“技术型官员”晋升样本。作为成都市水务系统的“一把手”,他长期深耕水利领域,从基层技术员一步步走到局长位置,对成都的水务工程、防汛抗旱、水资源调配有着绝对的话语权。水务系统素来是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从河道治理到管网建设,从排污许可到水价审批,每一个环节都蕴含着巨大的利益空间。据知情人士透露,刘贵恒在任期间,曾主导多个市级重点水务项目的招投标与验收环节,部分项目在资金使用上存在不透明现象,且与其亲属关联的企业存在业务往来嫌疑。这种“靠水吃水”的行为,不仅侵蚀了国家资产,更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环境。

而远在甘孜州石渠县的土登泽仁,其落马则折射出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管盲区。石渠县地处川西高原,自然条件艰苦,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当地的交通、水利、民生工程项目显著增多。作为副县长,土登泽仁分管领域往往涉及大量扶贫资金与项目落地。在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熟人社会特征明显的基层环境中,权力若缺乏有效监督,极易滋生“微腐败”甚至“大贪腐”。有当地群众反映,土登泽仁在分管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插手工程分包、违规拨付工程款等行为,导致部分惠民工程质量堪忧。他的被查,正是对基层“蝇贪蚁腐”的一次精准打击。

消息一出,舆论场瞬间沸腾。网友们的评论针针见血:“一个管省会的水龙头,一个管高原的钱袋子,这两个位置太容易‘湿鞋’了!”更有四川本地网友直言:“早就听说水务局那边项目多、油水大,这次抓了局长,希望能把底下的烂账也翻一翻。”还有人对基层干部表示担忧:“高原上干活不容易,但如果把手伸向老百姓的救命钱、致富钱,那就绝不能姑息。”这些声音汇聚成一股强大的民意洪流,既是对腐败分子的痛斥,也是对清廉政治生态的呼唤。

从法律视角审视,这两起案件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刘贵恒作为水务局长,若在项目审批中收受贿赂,即构成此罪;而土登泽仁作为副县长,若利用分管职权在工程发包中谋利,同样难逃法网。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无论是省会城市的“关键少数”,还是边远地区的基层领导,只要公权在手,就在监督之下。这种“上下联动”的查处模式,彰显了法治的威严与公正。

更深层次来看,此次四川两地干部的同日落马,并非孤立事件,而是全国范围内深化重点领域反腐的一个缩影。水利系统因其专业性强、封闭性高,历来是腐败易发区。从中央到地方,近年来频频向水利、能源、交通等资源富集领域“开刀”,目的就是要打破行业壁垒,斩断利益链条。它警示所有公职人员:职位越高,责任越重;权力越大,风险越大。无论身处繁华都市还是雪域高原,无论手握重权还是身处基层,只要背离初心、触碰红线,纪法的利剑终将落下。

新闻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廉洁四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