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景区电瓶车何以招游客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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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游客节省体力、提高游览效率,不少景区、公园推出电瓶车租赁服务,然而其计费规则屡遭吐槽。前不久,一位网友发帖称,在浙江温州一园区租借电瓶车游逛,6个半小时花费410元,引发热议。(见9月2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景区电瓶车本应减轻游客步行负担,提升游览效率,可一些景区电瓶车却存在价格偏高、超时“向上取整”、禁行区域多、还车点不足等问题,让便民工具变成堵心体验。

价格偏高是最直观痛点。运营方确有车辆折旧、电池更换、保险维修、人员调度等成本,但成本高不等于定高价天然合理。一些景区的电瓶车只有一家运营商,竞争不足削弱了价格约束。一些公共景区虽免了门票,却试图通过电瓶车、摆渡车和二次消费回收收益,这等于把门票经济从前门赶走,又从后门请回。

计费规则不透明,则让游客感到不被尊重。超时向上取整、禁行区域缺少显著提示、还车点少而隐蔽……这些都可能把运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数字化应让计费更精准,而非给企业利用技术优势粗放收费的机会。明码标价不意味着规则公平,若关键条款字体细小、位置隐蔽,工作人员又不主动说明,消费者即便扫码乘坐,也难形成真实合意。

监管职责不清,是问题长期存在的深层原因。景区电瓶车横跨景区管理、交通服务、平台经济等多领域,监管难度较大。旅游法明确,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其门票及另行收费项目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判断景区电瓶车服务性质,不能只看合同名称,更要看景区性质和实际服务属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代步服务,不能笼统推给市场调节。

治理此类问题,一方面,应探索更合理计费方式,包括缩短最小计费单位,设置费用封顶、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或系统故障时自动暂停计费等。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和景区主管单位不妨建立联合认定机制,在明确电瓶车服务性质的基础上推行一口受理、联合处置、统一反馈,避免游客维权时在部门间反复奔波。景区选择运营商时也应把价格、服务质量、车辆完好率、投诉率纳入评价,不能只看租金和分成。

景区电瓶车虽小,却检验着公共治理的精细度。期待这一问题能引起相关方面的足够重视,让一些景区的电瓶车早日实现价格合理、规则清晰、监管到位。